1. 管道設計溫度低于或等于-20℃,而高于使用溫度下限的碳素鋼、低合金鋼、中合金鋼和高合金鐵素體鋼,出廠材料及采用焊接堆積的焊縫金屬和熱影響區(qū)應進行低溫沖擊試驗。
2. 奧氏體不銹鋼,含碳量大于0.1%,設計溫度低于-20℃而高于使用溫度下限時,出廠的材料及采用焊接堆積的焊縫金屬和熱影響區(qū)應進行低溫沖擊試驗。
3. 奧氏體高合金鋼的使用溫度等于或高于-196℃時,可免做低溫沖擊試驗。
4.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,管道材料可免做低溫沖擊試驗:
①. 使用溫度等于或高于-450℃,且不低于材料使用溫度下限,同時,材料的厚度無法制備5mm厚試樣時。
②. 除了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鋼材及螺栓材料外,使用的材料在低溫低應力工況下,若設計溫度加50℃后,高于-20℃時。
5. 下列條件的材料用于管道時,母材、焊縫及熱影響區(qū)應增加沖擊試驗:
①. Q235A、Q235B及Q235C材料,使用溫度在圖1.9.1曲線A以下至使用溫度下限(-10℃)范圍內時。
②. 鋼號為10、20、20g、16Mn、20R、16MnR及15MnVR的材料,使用溫度在圖1.9.1曲線B以下至使用溫度下限范圍內時。
③. 使用溫度低于0℃至使用溫度下限范圍內的18MnMoNbR、13MnNiMoNbR及Cr-Mo低合金鋼(不包括低溫鋼)的任意厚度的鋼板。
注:最低使用溫度/厚度組合位于相應曲線或以上的,可免除沖擊試驗。位于曲線以下的,應進行沖擊試驗(低溫低應力工況、低溫降應力工況及小截面除外)。碳鋼(包括碳銘鋼)使用于GC3(新的壓力管道分級已取消GC3)級管道時,可免除沖擊試驗。
④. 在溫度下限以上使用有色金屬和它的合金材料時,如填充金屬成分與母材成分不同,焊接接頭應進行低溫拉伸試驗,延伸率應符合設計規(guī)定。
⑤. 制造廠已做過沖擊試驗的材料,但加工后經過熱處理時,應進行低溫沖擊試驗。
⑥. 焊接結構中,對熱影響區(qū)的低溫沖擊試驗可滿足對基體材料的沖擊試驗。
⑦. 材料沖擊試驗的方法應按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GB/T 229《金屬夏比缺口沖擊試驗方法》的規(guī)定。在低溫下的沖擊功值應符合低溫用材料標準或表1.9.5的規(guī)定。當沖擊功不相同的基體材料焊接一起時,其沖擊試驗能量應符合較小抗拉強度的基體材料的要求。
6. 除低溫低應力工況及免除沖擊試驗外,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應對所有壓力管道元件進行沖擊試驗,優(yōu)先取橫向試樣。鍛造的管件取樣應沿鍛造的主加工垂直方向,缺口方向與主要加工方向平行;標準試樣的最小夏比V形缺口沖擊吸收能量見表1.9.5。
閥門應進行夏比沖擊試驗,試樣應滿足表1.9.5的縱向值,或者制備三組相互垂直的試樣,任何一組獲得的最低沖擊值應滿足表1.9.5的橫向值。
7. 沖擊試驗方法。
①. 沖擊試驗方法應符合GB/T 229和GB/T 12778的規(guī)定。
②. 標準沖擊試樣為10mm×10mm×55mm夏比缺口沖擊試樣。
③. 當因截面尺寸限制無法制備標準試樣時,也可采用厚度為7.5mm、5.0mm、2.5mm的小尺寸試樣或盡可能寬的小尺寸試樣,小尺寸試樣的缺口寬度一般應不小于材料厚度的80%。
④. 試樣缺口應沿厚度方向切取,三個試樣為一組。
8. 金屬材料的低溫沖擊試驗(韌性試驗)要求國內外標準規(guī)范的比較。
①. 碳鋼和低、中合金鋼進行低溫沖擊試驗的溫度與GB/T 150《壓力容器》、ASME等規(guī)范一致。國內材料在-20℃及以下使用的低溫材料、焊縫和熱影響區(qū)都要做沖擊試驗。圖1.9.1曲線A、B與ASME B31.3的規(guī)定,國內標準將ASME標準的曲線B開頭從-29℃改為-20℃。
②. 碳鋼材料在低溫低應力工況下,最低使用溫度可降至-70℃并免做沖擊試驗。根據低溫低應力工況下使用溫度降低量,20#鋼管如加厚,在應力很低的情況下,可用于低于-20℃的寒冷地區(qū)及冷凍的系統(tǒng)中。
③. 材料的沖擊韌性試驗方法、沖擊功數(shù)據等內容國內外標準是相近的。
9. 工程應用一。
某配管設計人在材料描述內遺漏了“IMPT”(沖擊試驗)要求,造成施工現(xiàn)場到貨的管道材料不合格,進行了重新采購。
10. 工程應用二。
某Q245R PLS1鋼管取3處樣,做沖擊試驗結果如表1.9.6。焊縫不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