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不銹鋼管JISG3459標準等大多數(shù)日本20世紀老標準及2004年前新修訂的JISG3446、3448、3459、3468等標準中對外觀質(zhì)量都只有:“應筆直、兩端垂直于管軸線”;“內(nèi)外表面精整良好,無有害于使用的缺陷”;有的加上“特殊要求可雙方約定”的簡約文字。2010年前后頒布的日標修訂版已基本采納了上述歐標的規(guī)定。此外老的JISG3447中曾明確規(guī)定:表面要用400目磨料細磨;食品工業(yè)用鋼管內(nèi)壁Ra<1.0μm,外表面Ra≤2.5μm,焊縫外表面Ry<16μm。但是JISG3447--2015已取消了對Ra值的要求。

  


   德國舊版不銹鋼管標準嚴格來講,上述歐標頒布后,德國舊版DIN17455、DIN17456、DIN17457、DIN17458四項不銹鋼管標準都已被替代。只因歷史原因,國內(nèi)外不銹鋼管流通中有時還會遇到按這些標準訂貨的案例。這些20世紀的版本中對表面質(zhì)量的要求都比較簡單,也比較低。如DIN17457-85在5.8中曾規(guī)定:“除拋光類成品外,允許表面存在由生產(chǎn)方法決定的輕微不規(guī)則性,如凸起、凹陷或劃痕,但最小壁厚必須滿足要求”。法國核電用不銹鋼標準法國RCC-M壓水堆核電站核島設備建造規(guī)則中多項不銹鋼采購標準對表面質(zhì)量都有明確的表面粗糙度要求,這顯然是為了確保其安全可靠性而附加的苛刻要求。其要害是對表面精整的嚴格要求。



  國標也許正是受上述日本、德國舊版標準的影響,我國不銹鋼管標準至今對表面質(zhì)量要求仍遠低于新的歐標。例如:GB13296--2013仍在6.10中規(guī)定,在鋼管內(nèi)外表面上,直道允許深度應符合如下規(guī)定:冷拔(軋)鋼管不大于4%t,且最大深度為0.2mm;熱軋(擠壓、擴)鋼管不大于5%t,且最大深度為0.4mm。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許存在,其要害是0.2mm或0.4mm深的直道或其他壓抗、麻點等這些由冷、熱拔或軋制生產(chǎn)方法產(chǎn)生輕微凹陷或劃痕,無須作精整修磨的非不銹鋼管低標準要求。GB/T14976--2012允許的直道深度為0.05~0.3mm(冷拔、軋)或0.5~0.8mm(熱軋、擴管)。GB/T12771--2008、GB/T24593--2009都允許“深度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輕微劃傷、壓抗、麻點”存在。最近頒布的兩項核電站用不銹鋼管標準GB24512-3--2014和GB30813--2014分別與表所列M-3318和M-3314相對應,其中的表面粗糙度要求數(shù)值也看似相近。但是在要求Ra<6.3μm或12.5μm的GB24512-3中卻同時規(guī)定表面直道允許深度:“冷拔(軋)及機械加工管交貨,<4%t或0.2mm”;“熱軋(擠、頂、鍛、擴)管<5%t或0.4mm”,以及“深度<5%t或t=6.00mm時<0.3mm的局部缺陷允許存在”。法國核島用不銹鋼管采購標準對表面質(zhì)量要求見表。目前國內(nèi)核電用管也執(zhí)行標準。由表可見,表面質(zhì)量可能是國內(nèi)核電用不銹鋼管制造質(zhì)量尚不能滿足采購要求的主要障礙。


至德微信.jpg